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赵家荣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法论坛上的致辞

2016-11-22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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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赵家荣

尊敬的丹尼尔·伽列禾先生,尊敬的任树本司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2016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展览会明天就要开幕了,作为展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法论坛”,目的在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立法进程。首先,我代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对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能源基金会给予本次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08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并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近八年来,我国循环经济从理论到实践都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推动了制度建设、政策落实、机制创新、模式探索、技术推广、理念普及等,循环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国资源产出率提高了15%,2015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2万亿元,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稳定扩大就业、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已不能适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今年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青海考察时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由之路”。他还强调“循环利用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全国都应该走这样的路”。 11月4日《巴黎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阶段,刚刚闭幕的马拉喀什气候大会通过行动宣言将推动《巴黎协定》的落实。应对气候变化,要求世界各国采取积极务实行动,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实践证明,发展循环经济对减排温室气体具有协同效应,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和发展的大趋势。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修订该法有许多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讨论的问题,如法律定位问题,法律行为界定问题,法律框架如何设置问题,哪些制度需要建立和完善,哪些长期影响产业发展的政策性问题需要通过修法来解决,如何处理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如何解决法律偏软、缺乏约束力,从而制定一部有“牙齿”的法律,如何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等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研讨,以达成共识,为有关部门和立法机关修订该法提供参考。在能源基金会的支持下,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正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研究,本次论坛也是课题研究的一部分,我们将认真听取和梳理大家的意见。

我们很高兴请到了循环经济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任树本司长,他很重视这个论坛,亲自参会并将作主旨演讲,也非常高兴请到了立法机关——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王凤春副主任,他是一位专家学者型的官员,期待两位对修法工作的宏观指导;我还要特别介绍专程来北京参加2016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展览会的欧盟代表团团长、欧盟环境总司总司长丹尼尔·伽列禾先生,期待他的精彩演讲,共同分享欧盟的立法经验。

参加这次论坛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大都长期关注和研究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衷心希望大家发表真知灼见,献计献策,通过研讨,汇集新理念、探索新思路、提出新举措,相信今天的论坛一定精彩纷呈! 

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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