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6年度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2016-11-17 11:19

中循协发〔2016〕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循环经济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按照《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循协发〔2014〕03号)及《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中循协发〔2014〕02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了2016年度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协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专家委员会审议,并报领导审批,现认定济南济钢铁合金厂、南京华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日昭电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组建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山东大学联合新泰市人民政府、中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3所院校组建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

上述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要按照“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和申请报告中组建方案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提高研究和服务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发挥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对推动循环经济产业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


联 系 人:高 雅

联系电话:010-82291770-621

 

附件:2016年度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doc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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