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上的垃圾箱今年减少到7万个,“可回收物”将再细化

2018-12-10 13:09 浏览量:3619

上海道路上的垃圾箱将进一步减少。

12月7日,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虹桥街道办事处举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主要围绕草案修改稿中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收集容器设置,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三项内容展开。

草案修改稿提出,上海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提案人代表、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介绍,之所以确定上述“四分法”,是因为这是上海实践的结果。上海在2000年被住建部设为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当时确定了“四分法”。2017年以来,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与市绿化市容局进行了15000份调查,市民对“四分法”的认同率达到四分之三。

对“四分法”,与会者普遍没有异议。不过,有听证陈述人对此提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不够统一,有时看到是干垃圾和可回收物两个桶,有时则是其他垃圾与干垃圾两个桶,点位分布应该多还是少,希望未来能够统一与细化。

唐家富回应称,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有两个方向。第一是面上的垃圾箱会减少,上海2017年道路上的废物箱大约9万个,2018年减少到7万个,未来将进一步减少。第二是点上的垃圾箱将细化,目前处在过渡阶段。

至于如何在点上逐步细化,唐家富说,公共场所目前是简化设置,分为可回收物和干垃圾,以后可回收物还将再做细化。通过这种设置的引导,希望市民将湿垃圾带回去投放到专门的收集容器当中。而在生活小区一定是设置为四分类的收集容器。

生活小区明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如何设置投放点成了市民关心的一个焦点。“原来每个楼层一个垃圾筒,现在垃圾分类以后都撤掉了,但涉及到物业费的问题。”听证陈述人、国际花园小区居民钱亮称,该小区没有垃圾厢房,现在把投放点改到地下车库给居民带来不少麻烦,“可是原来物业的服务就包括在每个楼层收垃圾。”

唐家富说,小区垃圾箱房一定要设四分类容器,但是具体到小区的公共场所如何设置,是交给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根据不同小区的具体情况,考虑设多少垃圾箱房以及服务点。具体到小区楼层,现在的要求是干垃圾和湿垃圾要设置点位,具体点位由小区自己定,“每个楼层设两个筒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希望楼层把筒撤掉”。

听证会还有一个热议焦点,即大件垃圾的处置问题。比如沙发和床垫,到底是干垃圾、可回收物还是装修垃圾,又由谁收集处置?

“这两年大件垃圾开始成问题了,原因有很多,”唐家富说,小区垃圾中越来越多的桌椅、床垫和沙发等大件垃圾,一个方面与合租等现象有关,下一任租客刚入住,可能会扔掉上一任租客的用品。另一方面与此类垃圾的回收利用价格有关,“床垫以前也没有问题,里面的钢材人家可以收15块,现在不行了,运输成本都不够”。
他继续说,上述这种大件垃圾虽然也可以算作生活垃圾,但扔不进小区的四类收集容器里。针对这种情况,未来会按照装修垃圾的方式收集,扔到指定的堆放场所,再展开一个预约上门的服务。

还有一些大件的废弃电子产品受到关注。唐家富说,一般大件电子产品是可回收的,但里面的电池属于有害物,所以扔的时候要把电池拆下来。

听证会尾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生活垃圾管理立法涉及的点多面广,从源头减量到后端资源化利用,不同环节需要相互结合。此次听证会上的意见与建议,将形成一份报告作为立法的参阅文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草案修订稿拟提交2019年上海市人代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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