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8“清废”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9-01-16 10:09 浏览量:6139

1月1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陕西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8“清废”行动。从2018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开展的省级督查情况看,此次“清废”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督查中,各市(区)已对80个问题现场进行了整改,另外督查组向各市(区)移交的180个问题,全部交由涉及的市、县(区)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有104个问题完成整治,其余正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

此次“清废”行动主要采取市、县(区)排查整改,省级督查促改的方式,对陕西省沿江、河、湖、渠,以及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重要水源涵养地等重点区域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进行大排查和清零。省级督查主要采取抽查的方式,按照县县全覆盖原则对各地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共抽查了13个市(区)719个“应排查区域”中的362个(抽查率为50.3%),核查了513个“需清废点位”中的287个(核查率为55.9%)。同时,按照国家土壤考核要求,省级督查还核查了陕西省需要于2018年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29个固废堆场。

督查发现,固废堆场整治不彻底。咸阳市礼泉县骏马镇南城村一农田内堆放着约3000吨的工业固废,由于地处咸阳和西咸新区监管边界“盲区”,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渭南市潼关县由于过去粗放式生产方式导致废渣随意倾倒,代字营镇政府在本次“清废”行动排查中发现的12万吨选矿废渣仍未整治;韩城市桑树坪镇凿开河3号桥的河道坡面遗留大量煤矸石;榆林市横山区榆横发电厂堆渣场石膏、粉煤灰仍有露天堆放现象,整治不彻底;神木市臭柏自然保护区搅拌站治理点虽进行了整治,但现场仍有大量煤矸石炉渣、建筑垃圾等。全省列入国家“土十条”考核任务,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的29个固废堆场,截至督查结束时,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陈家山煤矿、下石节煤矿,陕西省崔家沟煤矿和陕西锌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完成。督查还发现,部分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绝大部分农村“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区)处置”模式坚持不好,近郊、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随意在路边、水渠边倾倒垃圾问题比较普遍。

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督导各地限期整改“销号”,并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责任,确保“清废”工作形成合力,还将整合“河长+警长+X”四级(市、县、镇、村)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执法,建立起“清废”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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