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2019》发布 去年我国绿色金融供需缺口达8000亿元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9-05-23 14:08 浏览量:8352

2018年中国绿色金融资金总需求为2.1万亿元,但总供给为1.3万亿元,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缺口为0.8万亿。

“虽然2018年我国绿色金融在供需两端共同发力下,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但绿色金融资金的总供给仍然严重不足,继续推进绿色金融供给端改革。”5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在2019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上的ppt显示,据《2019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测算,2019年绿色金融总需求量为2.5万亿。

自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产业发展迅速,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数据显示,2017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8.22万亿元。

“2018年,我国共发行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超过2800亿元,存量接近6000亿元,位居世界前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2019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上的书面致辞中表示。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在2018年3月发布的文字中援引环保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等机构的研究报告称,未来五年,我国绿色投资需求为每年3万亿-4万亿元人民币。

“建立一个绿色金融体系,让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能够引导大量社会资本投入到略产业,就是当务之急。”马骏在文中表示。

然而,面对巨大缺口的绿色金融资金,供给端将如何改进?

陈雨露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坚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和市场“无形之手”作用的有机结合。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标准、规范准入、加强监管、强化披露,着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创新产品、提升定价效率、优化配置等手段,提升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商业可持续性,并通过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通过积极探索发行绿色市政债券、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交易、完善绿色债券监管政策工具箱、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压力测试等手段,提供更加友好、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动员各类资本尤其是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提升经济主体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

“绿色金融的资金供给,90%是来自于绿色信贷,绿色信贷的资金调度是来自于央行和银监会。”蓝虹称。

据中国银行行长刘连舸透露,中国银行实施了“绿+计划”,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交通、污染防治等授信力度,做了云南洱海生态治理等一批环保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截止到2018年末,中国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000多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1.22%。

数据显示,2017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8.22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241.7亿元,不良率0.37%,资产质量远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不良率1.69%的整体水平。

金融监管机构支持,资产质量高,为何银行的绿色信贷仍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由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编写组著的《寓义于利: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探索与实践》指出,目前各大银行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相对较高。但总体而言,多数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绿色金融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的认识误区,大部分金融机构如保险、基金、信托等发展绿色金融的意识薄弱,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通过政府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推动,有些金融机构仅仅将开展绿色金融让服务作为附带产品,在开发新产品时考虑更多的是自身的短期利益。

“如何把潜在的融资需求变成可满足的需求?有四个方面原因。”马骏称,一是期限错配的问题,有些项目是中长期的,需要5年、10年的钱,但银行不能提供中长期的资金,所以就借不到钱。如果可以发展比较长期的融资工具,就可以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二是风险偏好的问题,现在大量的银行的钱,没有太大的风险偏好,很多绿色科技的项目风险比较高,风险偏好和项目风险特征不匹配。三是信息不对称,很多绿色项目与资金来源并未能及时对接。四是光靠金融创新还不够,解决不了激励机制,导致收益率太低。

《2019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则给出了五项建议,以推进绿色金融供给端改革:

(1)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从而实现对绿色项目融资成本的大规模普降。根据清华大学的一项初步估算,如果将绿色信贷的风险权重从100%降低为50%,就可以将我国所有绿色信贷支持项目的融资成本平均降低50个基点(即0.5个百分点)。这项措施估计可将全国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平均降低0.4-0.5个百分点。

(2)我国绿色债券分类标准应尽早统一并逐步与国际接轨,进一步优化绿色债券发行人结构。加强绿色债券产品创新。

(3)加快建立环责险的多种配套机制。继续解决环责险承保范围有限,赔付率低,足额投保和连续投保难以保障等长期存在的问题。

(4)设立专门的巨灾保险机构和保险公司,完善再保险制度并发展巨灾风险基金模式。

(5)要对化石能源行业严格把握信贷投放,实施限额管理。高度重视境外业务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探索研发转型风险识别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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