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再生水循环利用低于自来水水价

来源:合肥市物价局 2018-09-10 09:53 浏览量:4295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十条”)和合肥市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决策的具体措施。今年,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再生水利用、管理提出了要求,本《规定》从规范再生水价格管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角度,推进该市污水再生利用,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再生水价格提供依据。

合肥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

据了解,合肥是一个缺水的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500立方米,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每年从外地购水量呈增加趋势,2017年从上游购水已超过4亿立方米。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仅4%。

合肥市再生水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再生水的概念,再生水价格定价权限,和再生水价格管理原则。并对再生水价格构成和定价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为了保证城市供水需要,该市每年需要从淠史航总渠购水,购水量呈增加趋势,2017年从上游购水已超过4亿立方米。

再生水作为一种合法的替代水源

据统计,合肥市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量5亿立方米,如50%的再生水可以再次循环使用计算,可以在现有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使城市的可用水量至少增加2.5亿立方米。因此再生水作为一种合法的替代水源,将成为城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主要意义。

根据《规定》,再生水为使用者付费,使用再生水的用户须按照规定缴纳再生水水费。再生水价格的制定应综合当地再生水的利用和推广情况,保持与城市自来水价格合理的比价关系,再生水销售价格按照低于城市自来水基本水价的标准制定。

合肥市鼓励城市供水等企业参与全市再生水城乡公共管网的建设、输配和运营管理,将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实现与城市自来水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调度和统一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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