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再生水利用规划 全面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2018-10-26 08:55 浏览量:5365

日前,天津市政府批复《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该规划立足天津市水资源紧缺的实际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以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水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中规模超过0.1万立方米/日、有条件利用的达标出水进行统一规划利用,优化系统布局,完善管网建设,拓展再生水利用方向,全面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根据规划,2018~2020年,天津市计划投资36.5亿元,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28座,新建再生水供水管网205.4公里,建设再生水利用节点工程12处,新建再生水厂规模49.09万立方米/日,新增高品质再生水处理能力36.59万立方米/日,总设计能力达到78.17万立方米/日。2021~2030年,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58座,新建再生水厂规模150.61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149.11万立方米/日,总设计能力达到227.28万立方米/日。主城区和滨海新区是再生水利用的重点区域,远郊五区水量较小、基本考虑就近消化利用。再生水优先安排供给用水稳定、经济效益显著的工业回用,其次供给市政杂用(园林绿化、道路浇洒)、景观水面补水和居民生活杂用,剩余水量供给河道生态和农业灌溉。

规划实施后,预计到2020年,天津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5.61亿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长126%;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2%,高于国家对天津市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应达到30%的要求。到2030年,预计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1.21亿立方米,比“十三五”末增长99.8%,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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