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机遇期

2020-08-13 15:56 浏览量:7282

本文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绿色制造与再制造专业委员会供稿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重要的管理文件,《暂行办法》解决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发展的瓶颈难题,通过确保产品质量、创新管理模式、开展信息追溯、明确产品标识以及畅通旧件体系等多种举措,构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体系。作为我国首个针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全行业的管理法规,《暂行办法》的发布为国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发展历程

我国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产业化发展可以追溯到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国内首批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试点工作,将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启动机、转向器等五类。

200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六次提及和阐述再制造,指出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该法规将再制造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工信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国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并将再制造产业作为国家经济新增长点予以培育。

2017年5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通知,支持再制造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与规模。

2019年6月,国务院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再制造等各环节都做出了权责界定,形成了完整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该办法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重要依据文件,为再制造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暂行办法》的颁布,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循环经济制度体系,对推动再制造产业在“十四五”期间快速高质量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创新亮点

《暂行办法》是在认真总结汽车零部件产再制造产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梳理了再制造产品生产、销售、管理、监督、政策配套等各方面经验,从再制造企业生产规范、旧件管理、生产管理、产品管理、市场管理和监督管理六大方面系统进行了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再制造企业生产行为。《暂行办法》对再制造企业生产行为的主要环节均进行了规范,包括:旧件回收能力,旧件检测鉴定能力,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相关废物处理环保要求,再制造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再制造管理认证等。该《暂行办法》统一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的生产标准、规范了再制造企业的生产行为,为保证再制造产品质量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二是完善再制造企业管理认证制度。《暂行办法》对再制造企业实行规范管理,鼓励再制造企业申请第三方再制造管理体系认证。明确认证规则、认证机构管理制度和认证标准,支持行业协会依据《暂行办法》确定的原则和条件制订再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并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认证基本规范制定相关认证规则,规范再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认证。通过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开途径向社会进行公示。认证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将对科学指导、公正评价再制造企业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再制造供应链管理。《暂行办法》从产品全寿命周期管理出发,对再制造旧件管理、再制造生产管理、再制造产品管理、再制造市场管理和再制造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构建逆向物流体系及旧件回收网络、实现再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培育再制造产品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展望

《暂行办法》明确了再制造产业国家引导、市场主体作用,各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等发挥各自职能,有效促进汽车回收利用行业上下游的有序联接,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壮大。随着再制造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再制造技术的创新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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