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2.79亿支持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

来源:东北网 2020-11-17 11:21 浏览量:3821

黑龙江省是我国的粮食主产省,也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和难点区域。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也影响着黑龙江省秋冬季的大气污染问题。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大了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支持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3.8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95亿元,并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

2019年,农业农村部就在黑龙江省分别遴选以玉米种植为主和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双城区和庆安县,开展了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创设,推动建立耕地地力补贴与秸秆利用的挂钩机制,探索秸秆利用的补偿环节、补偿标准、补偿对象和考核措施等,同时推进落实并创设一批配套政策。2个试点县区秸秆实现了全量利用。

2020年,中央财政划拨27亿元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其中黑龙江省3.84亿元,占比14%。黑龙江省可结合实际,整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稳定运行机制。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面,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已包括深松机、灭茬机、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压块(粒、棒)机、秸秆膨化机等7个品目,2020年,新增秸秆收集机、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等2个品目,主要秸秆收集处理机具均列入了补贴范围,并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应补尽补。

2020年,中央财政划拨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95亿元。同时,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支持在适宜区域开展以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其中,黑龙江省实施面积12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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