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首个县市级生态补偿试点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6-07-06 10:22 浏览量:2882

江西省婺源县、乐平市日前就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试点工作达成协议。这是江西省首个县市级生态补偿试点。

在省政府的主导下,乐平市与婺源县签订《共产主义水库水流域横向补偿协议》,对共产主义水库周边的婺源县珍珠山乡、赋春镇和镇头镇以及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管理局进行补偿。

婺源县和乐平市作为责任主体,通过协商方式签订水环境双向补偿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2016年~2018年为试点期,之后为持续实施期。省级引导为主,对横向补偿机制予以适当奖补资金支持,并逐步退出。

省级奖补资金额度为每年300万元,由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全部下达给婺源县,同时与跨界断面水质是否达标挂钩,主要是作为其建立横向补偿制度的奖励。

横向补偿资金由婺源县和乐平市财政各出100万元组成,共200万元,按全年每月一次共12次跨界断面21项水质指标监测达标次数占总监测次数比例计算,如每月都达标,则200万元全部给婺源县,如有6个月不达标,则婺源县、乐平市各得100万元,以此类推。为避免水质监测中的扯皮,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直接提供数据。

两地所获资金用于共产主义水库库区水面周边的乡村。婺源县包括珍珠山乡、赋春镇和镇头镇,具体比例由婺源县按库区岸线长度或汇水区面积或其他方式自行确定。乐平市所获横向补偿资金应给共产主义水库管理局使用。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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