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正式废止 新型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唱主角

2017-02-24 17:30 浏览量:2448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陈芳 胡喆)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一直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21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已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由委托方交给专业评价机构执行。这意味着,我国正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新型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唱主角”。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表示,按照国务院此前有关部署,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明确科技成果鉴定要改变管理方式,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据介绍,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此举将有利于科技成果尽快获得投资方、合作方的认可以及政府支持,便于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

“未来,新型科技成果的评价将更多依靠第三方进行和评价。”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表示,科技管理部门主要应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发展,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建议,通过政策引导,“既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留足空间,也要掌握底线、引导服务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延伸阅读: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具有从事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评价资格,独立开展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工作的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可接受全国循环经济领域内单位或个人所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的评价。

2014年,根据科技部国家奖励办下发的《关于开展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科奖字[2014]28号),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被批准为“第二批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按照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评价报告是协会科技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评审的重要第三方证明,也是循环经济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技术市场定价交易及各种科研评估的重要依据。

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方面咨询,请致电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技标准部):010-8229177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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