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来源:广州日报 2018-07-12 14:01 浏览量:306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要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7月正式施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就提出,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目前,广州市正在制定具体办法。

污染者使用者付费

《意见》指出,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价格机制不够完善、政策体系不够系统、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没有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价格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创新和完善价格机制加以解决。

《意见》称,将坚持问题导向、污染者付费、激励约束并重、因地分类施策等原则。重点针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紧扣打赢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着力创新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保护者节约者受益的原则,创新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

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

《意见》还要求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其次,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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