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号:财综[2007]77号 颁发部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颁布时间:2007-12-17 浏览量:63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pdf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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