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垃圾有了“数字身份证”

来源:中国环境网 2026-08-20 14:42 浏览量:57

《江苏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通过全流程电子化的“联单”制度,给每吨建筑垃圾贴上“数字身份证”。

长期以来,建筑垃圾管理因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流动性强,一直是城市治理中的难点。传统的纸质联单和人工核查方式效率低下,且难以覆盖运输途中的盲区,导致非法倾倒、污染环境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办法》确立了“省市协同、部门联动,全类覆盖、闭环管理,数据共享、规范运行”的核心原则,旨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打通数据壁垒,重塑监管流程,真正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在具体的监管模式上,《办法》构建了“一车(船)一码”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全省将统筹建设并运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建筑垃圾的产生者(移出人)、运输者(承运人)和消纳者(接受人)均需在平台上实名注册。以未来即将实施的场景为例:当一辆满载工程渣土的卡车驶入某建筑工地出口时,管理人员只需使用终端设备扫描车身的专属二维码,即可在系统内创建一份电子联单,详细填报垃圾类型与重量;车辆抵达消纳场后,接受人再次扫码确认,整个流转过程瞬间完成闭环。这种“一车(船)一码”的无缝衔接,不仅极大提升了管理效率,更通过技术手段强制规范了各方行为,确保每一吨建筑垃圾的流向都清晰可控。

为解决跨部门监管难题,《办法》将打破数据壁垒,实现电子联单信息、车辆行驶轨迹、工程项目审批等数据实时互通。一旦运输车辆出现轨迹偏离、超时未达或违规倾倒,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收到预警,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中干预”的转变。

针对建筑垃圾运输中常见的“货不对板”问题,《办法》设立了严格的“拒收机制”。如果在运输或接收环节,发现垃圾的实际地址、数量、类别与电子联单不符,或者其中混入了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违禁品,承运人和接受人有权坚决拒绝运输和接收,并及时上报。

此外,《办法》对于水陆联运、中转贮存等复杂场景,以及应急抢险等紧急任务,均制定了灵活的联单运行和补录规则。即便是居民装修、村民建房产生的小量建筑垃圾,也可以由业主或物业通过电子联单实现合规处理,真正实现了监管无死角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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