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做得好的地区,都不是靠奖励的,而是靠处罚。如果你分不好我不收或者要很贵的价钱才收,这种做法比什么宣传都有效。”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对垃圾分类的法规,作出创新定义。分类做得好的台北,个人不分类投放可处以6000元新台币的罚款;在香港,同样“罪行”亦会罚款1500港元。50元的罚款对于广州、杭州、上海,到底是多还是少?是否具有威慑力?乃至是否真的会罚?相信三地市民自有答案。
辛辛苦苦分出的垃圾,却不能分类处理,这是不少市民不愿参与分类的理由。从广州和杭州城管官员表述,无法彻底分类处理,既有法规原因,也有技术原因。
搞好垃圾分类,不仅需要创新地制定有效有威慑力的法规,还需要创新技术手段,以解决无法分类处理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