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不落地”政策难“落地”

作者: 张东方 来源:南方日报 2014-05-07 09:56 浏览量:925

继去年3月罗湖区东门街道试点“垃圾不落地”模式后,今年4月,深圳市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然而,从龙岗区一个月的实践情况来看,深圳市“垃圾不落地”政策要想全面“落地”还很难,其现实存在的取证难、追责难、执法人手紧等问题短时期内还难以解决。

深圳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

去年3月,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罗湖区东门街道创新执法试点“垃圾不落地”模式。

“垃圾不落地”是指市民、商户不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吐渣、从门店向外扫垃圾、从车辆向外抛垃圾,而应将垃圾规范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整洁。“垃圾不落地”模式是指从管理、宣传和执法三方面同时着手,通过合理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广泛开展环卫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增强市民卫生意识,遏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垃圾等不文明现象,有效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的一种综合管理模式。

试行半年后,东门街道卫生环境有了较大改观。据统计,从2013年3月至9月,东门街道共处理游客乱扔垃圾438宗,劝解381宗;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外扫垃圾的37家商户予以曝光通报。通过严格执法,东门路边垃圾已从6吨减到0.35吨,下降了94%,街区12吨垃圾已有11.65吨进入到垃圾桶内,实现了减少路面垃圾落地量的初衷。东门试点成功后,罗湖区去年9月全面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旨在打造深圳“最干净城区”。

今年3月,深圳市城管局发布《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的工作方案(试行)》。4月1日起,深圳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并在4月组织“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对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等三种行为分别处以5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而针对从车内向外抛撒物品的行为,将会移送公安交警部门并予以曝光。

开出第一张罚单

近日的一个下午,记者驱车途经龙岗区爱南路与植物园路口时,三四名年轻男子手中抱着一叠房地产促销页,逐一发给等红灯的车主。有些车主看完随手一扔,路面散落大量促销页。

同样的镜头在平湖上演。日前,在平龙路与平湖大街交叉口,四五名男子手捧“房产”、“家具”、“休闲娱乐场所”宣传页窜来窜去。见有些车主将宣传页扔在地上,正在路边打扫卫生的一名环卫工嘴里不停地抱怨。

乱扔垃圾的情景在一些城中村表现得更为突出,部分城中村甚至常年都有扫不完的垃圾,扔得比扫得还快。

为严厉整治乱扔垃圾行为,在深圳市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的第7天,龙岗区开出了首张罚单。

当天上午,龙岗街道执法队出动15名执法人员来到龙河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和公共场所巡查。巡查中,有些人在吃完早点后,将包装袋、方便盒及餐巾纸随手一扔;有人在路边吃水果、瓜子,水果皮和瓜子壳直接吐在地上;还有的人则将烟头扔在路面。其中,两名市民在随地扔烟头时正好被执法人员撞上,执法人员当场加以制止纠正,并依法开出了两张50元的罚单。当事人在交纳罚款后表示,今后将管好自己的手,不再乱扔垃圾。

“这是龙岗区开出的头两张罚单。”龙岗街道执法队队长张志华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截至4月底,该街道共向16名乱扔垃圾的市民开出了罚单。“罚款都是50元,为相关规定的最低下限。”张志华表示,此举向社会透露两层意思:一方面表明了执法队整治随地乱扔垃圾这种不良行为习惯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罚款并不是目的,执法队的最终目标是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再度发生。

100多人管好400万人,太难!

龙岗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负责“垃圾不落地”的具体执法权在街道执法队,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只是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截至4月底,龙岗区“垃圾不落地”共开出89张罚单。

“垃圾不落地”看起来很美,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全面“落地”。

“龙岗区共有8个街道,每个街道执法队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不多,龙城街道只有七八个。”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龙岗区具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共有100多个,要管好近400万市民不太现实。“再说了,街道执法队要做的事有500多项,‘垃圾不落地’只是其中一小项,执法队的精力非常有限。”

除了执法人手紧,取证难、追责难也是“垃圾不落地”难落地的主因。“巡查发现地面有垃圾,但是谁扔的,很难取证。”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追责难也普遍存在,有些乱扔垃圾的市民不交罚款,执法人员有时也没辙。“为了追缴50元罚款,走法院途径的成本太高了。”

据悉,为进一步推行“垃圾不落地”,龙岗区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法院部门的协调沟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执法部门将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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