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九项措施: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作者: 王萍 来源:北京晨报 2014-05-16 09:18 浏览量:740

工地运渣土拉废料,一路走一路撒——这种事自7月1日起将成为历史,新型渣土车将大面积上岗。5月15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九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

换车 先从政府工程开始

措施要求,要严格源头管控,结合APEC会议核心区域、重点区域、沿线道路及雾霾天气等保障要求,住建部门应压减拆除项目、合理编排建设施工进度,控制削减建筑垃圾排放量;结合达标车辆运输能力,制定建筑垃圾排放计划,逐月提供建设(拆除)出土工地台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量。市市政市容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更新达标车辆名录,为建设(拆除)施工单位选用达标车辆提供服务。

6月15日起,在五环路以内及怀柔区,凡政府投资的环境建设、交通、绿化、水务等建设(拆除)工程,必须使用达标车辆运输建筑垃圾;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建设施工(拆除)工程必须使用达标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同时,以施工工地达标车辆使用率作为区域管控目标,并作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6月15日城六区使用率80%,郊区县使用率60%;7月1日起全部使用达标车辆。

举报 半小时内到现场执法

措施特别提出,城管执法部门牵头成立建筑垃圾运输夜间综合执法队,加强23时至次日6时的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响应群众投诉举报,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执法。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各执法部门将加强执法绩效考核,实施建筑垃圾执法绩效考核,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实现执法处罚信息共享,定期公示处罚结果。

同时,交管、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联动,对违规空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现场留滞调查,对违法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先行登记保存、高限处罚;运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给予吊销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处理,对违规企业提出警告,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直至吊销道路运输货运经营许可。

住建、城管部门对建设(拆除)出土工地加强人防技防监控,确保有专人盯守;市政市容、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对建设施工(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行为要加强执法检查,问题严重的给予停工处理。

管理 制定以奖促治政策

此外,还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实现疏堵结合。

相关部门将制定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以奖促治政策。鼓励各区县率先完成区域管控目标;支持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更新改造;促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建立建筑垃圾管理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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