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海口近日出台《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及奖励细则》(下称奖励细则),对于垃圾减量分类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根据《奖励细则》,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的个人、家庭、企业、街道等均有奖励,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评选活动每年一次,每年十二月就上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开展申报工作,次年1月公开评选结果。
据了解,垃圾减量分类的奖励对象为先进个人候选人40名,每个试点小区8人,其中住户代表6人、环卫部门督导员2人;每条试点道路2人,均为环卫部门工作人员;先进集体2名,其中1个先进小区、1个先进区环卫局。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