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垃圾收费与用水量挂钩 每吨0.55元

作者: 何奎山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04-16 09:08 浏览量:1331

自今年6月1日起,顺德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与自来水用水量挂钩,喊了三年的收费改革真的来了。

昨日,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发布通告,新的垃圾处理费收费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本区生活垃圾处理费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收,并发布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顺德垃圾收费改革自2011年提出,2012年3月就垃圾收费与税费挂钩举行过听证费,并于当年11月份公示方案,但具体实施时间表一再延迟。

分类别采取不同价格标准

根据新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扣收借助自来水收费平台,与水费合并收取,也即日后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用水形式不同,将收费对象分为12个类别,采取不同的价格标准。其中,居民生活垃圾根据用水量每吨0 .55元,36吨封顶,行政事业单位则为0 .58元每吨收取。

收费最高的是农贸市场,每吨水要交4.23元垃圾费,其次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收费标准为3.81元每吨水。对于餐饮业,月用水量不超过120吨的用户,垃圾收费标准为2.11元每吨水,月用水量超过120吨的则为1.08元每吨水。此外,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桑拿、沐足、美容美发、洗车、洗衣等特殊行业,垃圾收费标准统一为1.59元每吨水。

特殊家庭和福利机构免予收费

新办法还规定,经政府部门认定的五保家庭、低保家庭、低保临界家庭、城乡三无人员、烈属、残疾军人等和福利机构,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于未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的居民和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所在镇(街)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分局与其协议收取办法,一般采取委托银行代扣或现金缴纳等形式,计价基准为422.99元/吨。而自备水源用户及首饰加工等特殊用户,要报所在地镇(街道)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分局核定收费模式,可按实际生活垃圾产生量计收或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排行

一月 一周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