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应加大监管频次

作者: 刘志月 来源:法制日报 2014-03-26 15:32 浏览量:1233

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是近年来出现的规避环境监管的新型违法形式,其隐蔽性强、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危险废物化工品之所以被不法企业和个人跨地区运输和偷排,除利益驱动外,有关环节的监管漏洞也给这一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危险废物处置现状堪忧、缺乏危险废物信息共享及信息通报制度等,亦是制约城市危废监管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除加强对物流公司等运输危化品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责任终身追究制、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外,还应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或危害严重的工业企业的监管频次,并强化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疏通危险废物合法转移和处置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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