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业垃圾处理 将有章可循了

作者: 夏晓腊 来源:温州商报 2014-03-07 16:29 浏览量:887

商报讯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温州市工业垃圾管理办法》,我市(温州市,下同)的工业垃圾处理将有章可循。

 
  据统计市区高峰时每天产生工业垃圾约700多吨。一直以来,这些工业垃圾以小企业的燃煤锅炉和一些社会茶水炉及自行焚烧为主,部分混入垃圾的,一并与生活垃圾进入焚烧发电厂焚烧。
 
  由于我市尚无专门的工业垃圾处置设施,仅靠垃圾发电厂处置工业垃圾,而垃圾发电厂的处置能力又小于垃圾产生的总量,处置矛盾显现。因此,制定《温州市工业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分必要。
 
  《办法》对工业垃圾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并要求建立台账登记,记录工业垃圾种类、产生量、流向等信息,其中工业垃圾收运、送交处置等环节都需签字确认,从而保证工业垃圾能够有效处置。
 
  对工业垃圾管理,除了要求产生与处置企业应严格遵循在工业垃圾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外,也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责任,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现象发生。
 
  《办法》明确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垃圾综合处置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或者所在地政府必须建设工业垃圾贮存场所,保障工业垃圾实现安全贮存。工业垃圾日产生量在100吨以上的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工业垃圾处置设施。
 
  为使工业垃圾处置的费用落实到实处,《办法》明确工业垃圾处置实行“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比如,对擅自委托没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工业垃圾的产生单位,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焚烧垃圾的收运单位都将予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排行

一月 一周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