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管:3月1日起 露天焚烧垃圾最高罚2万元

作者: 吴熙 来源:人民网 2014-02-25 16:38 浏览量:786
据市城管执法局指挥中心统计,上周(2月17日至2月23日),96310城管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2937件,同比上升175.5%。其中,城管热线受理的前三类违法问题中,无照经营、违法建设和非法运营同比分别上升171.9%、183.3%和117.4%。
 
从区县举报情况来看,城六区中丰台区、朝阳区举报量上升较为明显;郊区县中大兴区、通州区举报量上升幅度较大。
 
从群众举报回访情况看,市民对运输车辆泄漏遗撒、夜间施工扰民、露天烧烤、堆物堆料、小广告五类问题的回访满意率较高。
 
自2月20日市城管执法局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来,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出动90%的一线执法力量,加大对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露天烧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
 
24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对日前媒体曝光的大兴区青云店镇北辛店村垃圾桶焚烧垃圾问题进行了复查,现场发现原来的问题点位都已整改完毕,当地村委会明确了各垃圾筒的管理责任人,并将联系人和电话公示上墙;同时对村民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村民在确认将煤火完全熄灭后再倒入垃圾桶;设置了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用消防车洒水灭火。城管执法部门对村委会提出进一步要求,要积极履行环境卫生责任,保持垃圾桶及垃圾中转站的安全卫生。
 
据了解,自2月20日以来,96310城管热线有关露天焚烧类举报量较前期上升较为明显,城管部门已及时查处露天焚烧166起。
 
自去年年底以来,针对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目前露天焚烧多发于城乡结合部,主要原因一是平房居民燃煤取暖产生的未燃尽煤灰在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或转运站二次引燃垃圾中的可燃物所致;二是保洁员图省事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树叶、枯草等;三是个别人员、单位焚烧废弃垃圾。
 
对此,城管执法机关将在继续加强宣传告知的基础上,开展对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或转运站存在的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垃圾露天焚烧的情况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开展监察反馈,建议、督促属地环卫作业单位一方面加强对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或转运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环卫作业队伍的教育管理,杜绝保洁人员焚烧垃圾、树叶。同时,城管执法机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落实易发点位联系人制度,加强对易发地点周边居(家)委会、村委会的宣传教育,督促环卫作业单位与村委会等责任单位落实日常管护责任;二是会同环保、农业、园林等部门引导村民及村内环卫作业人员正确收集、处置垃圾、秸秆、树叶、枯草等,杜绝露天焚烧行为;三是加强对环卫作业、村委会等责任单位的督促整改与执法处罚,对于责任不落实造成露天烧烤的村委会,将进行执法处罚和监察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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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机关将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下发《监管通知单》督促整改,对于连续下发3次《监管通知单》仍不落实管理责任的,城管执法机关将移送市监察局;对于焚烧垃圾的环卫作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与个人,在3月1日后,城管执法机关将按照新颁布《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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