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类投放垃圾就重罚?我反对!

作者: 彭健 来源:晶报 2014-04-15 09:37 浏览量:402

据新华网报道,《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稿)正在深圳法制办官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办法拟借鉴台湾“垃圾不落地”的做法,要求在住宅区内实行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并且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每次罚款200元。

既然是征求意见,作为深圳市民,我也得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推动垃圾分类,我举双手赞成,但现阶段就想“以重惩促奇效”,我得投上一张反对票。

近段时间,深圳推出一个又一个“史上最严条例”:乱穿斑马线,罚;在公共场所吸烟,罚;垃圾落地,罚。对于以上这些指向生活文明的严厉措施,我均持支持态度,理由是常识已入人心,条件已经成熟。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罚遮百丑、每罚必合理,与前者相比,对不分类投放垃圾施以重罚就显得有些急功近利、操之过急。

垃圾分类与中国式过马路和违规吸烟不同,后者或是危及公共安全,或是侵害他人利益,而垃圾分类则是一种关乎责任的行为,自觉分类,说明这个人有责任心;不分类,也不能证明此人卑鄙无耻、犯下不可轻饶的过错。在未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公民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

更何况,目前有关垃圾分类的教育和知识普及还远未到位。很多人对垃圾分类几乎一无所知,有些一知半解的,就算站在仅有两种颜色区隔的垃圾桶面前,也都要犹豫半天,这样的情况同“红灯停,绿灯行”和“吸烟有害健康”完全是两码事,将之等量齐观施以重罚,自然也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

日本是垃圾分类做得极好的“标杆国家”。为推行垃圾分类,日本进行了约10年的全民教育,年年讲,月月讲,还通过学校环境教育,用小学生来教育大人。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四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在日本,几乎所有商品外包装都有分类标记,以指导普通市民在家中更便利地将垃圾分类……与日本相仿,荷兰也在推动垃圾分类方面作出了极大努力,且整整用了一代人的时间。

那么,我们又为推动垃圾分类做了哪些具体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呢?该做的没做够,却指望“一罚就灵”,通过罚款实现社会文明的“大跃进”,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懒政和逃避责任。甚至于,它会让我们产生“已经管得够严、做得够好”的幻觉,以至于忽视了如何通过大量基础性工作推动垃圾分类的真问题。

假如在垃圾分类方面强行出台罚款措施,其最终的结果恐怕只能像“尿歪罚一百”一样徒增笑耳。而真正值得我们去努力的,倒是从最基础的相关教育和知识普及开始,一点一滴夯实垃圾分类的基础,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也不容易见到立竿见影的成效,但总比貌似刚猛激进的重罚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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