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垃圾分类征求意见稿,农业部门将负责垃圾堆肥产品的推广使用,然而,民间环保组织“宜居广州”向农业部门追问这一政策时却发现,来源为垃圾的有机肥,目前根本拿不到“准生证”,也就无法进入农业部门推广名录。至此,广州市欲推广的厨余垃圾堆肥一路,被发现是政策不允许的“死胡同”。
餐厨垃圾堆肥推广难
今年9月1日,广州市城管委发布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农业部门被首次写入该规定,它将负责垃圾堆肥产品的推广使用。
这个规定引起番禺居民“巴索风云”的注意:这意味着占广州市生活垃圾一半多的餐厨垃圾或许可以找到一条资源化利用的“光明大道”。
“巴索风云”本名罗建明,是民间环保组织“宜居广州”的总干事,该组织数年来一直关注、参与广州的垃圾分类工作。在广州,餐厨垃圾堆肥已在小规模进行,但推广渠道不畅的问题早已出现,如大田山生态循环园。但另一方面,去年番禺金山大道菜地曝出违规“垃圾肥”现象,当时已有人呼吁,政府部门应带头推广经过分类、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堆肥。
农业部门要怎样推广垃圾堆肥产品?12月23日,趁着部门接访,“宜居广州”派出项目官员李嘉敏拜访市农业局,了解其在推广生态肥料上的政策。然而答案却令人失望。
“垃圾肥”无法登记入市
一开始,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站长郑康炎的回答让李嘉敏很高兴:“对于有机肥,农业部门有义务推广,只要产品是经过登记的、符合标准的”。
但问题就出在这个“只要”上:被推广的有机肥,须是经过登记批准的。郑康炎说,目前已做出名气的大田山的垃圾堆肥,就卡在了登记这一环,原因是,登记主体须为企业,而大田山生态循环园属事业单位;另外,他们去大田山抽查过不同时间的产品,发现垃圾堆肥的产品质量不稳定。
事业单位不行,若是肥料企业,利用餐厨垃圾做成质量过关的肥料,能成功登记、进入市场吗?李嘉敏以企业的身份,电话咨询负责该项登记审批的部门“广东省土壤耕地管理站肥料管理科”,答案让她失望。对方问起制作肥料的原料,得知是垃圾时,坚决地说“不行”,即使是分类过的厨余垃圾也不行,因为现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他们不仅要看产品的质量状况,还对原料有要求”。
“宜居广州”将向农业部发函
这个答案印证了李嘉敏在农业局了解到的情况:现在推广的有机肥中,还没有由厨余垃圾制成的,大多是养殖业产生的猪粪、鸡粪,以及种蘑菇产生的菇渣制成的。
而实际上,小规模的餐厨垃圾堆肥正在广州推广。据广州市城管委统计,截至2013年,广州共有104台小型有机垃圾处理机在运作,年处理量达4 .5万吨。而到2015年前,广州的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将达到5000吨左右。
“现在,餐厨垃圾要分出来是必然的,但没有出处,以后怎么办?从国家层面也应有个规划”,巴索风云说,下一步,“宜居广州”将向农业部发函询问这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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