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四部门联合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作者: 周雯 巫勇 喻妙 来源:人民网武汉 2013-11-29 16:22 浏览量:475

 为依法惩治环境污染和环境监管失职犯罪行为,11月27日,湖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湖北省环保厅首次联合省高法、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对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环保、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职责给予了明确,建立了四部门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惩治环境违法犯罪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依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 湖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李瑞勤表示,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可以查处一批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四部门协调机制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惩治环境犯罪的执法效率,增强了职能部门在打击犯罪行为中的可操控性。” 李瑞勤介绍,自今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颁布以来,湖北省立案查处了四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刑拘21人,其中逮捕7人。

 会上通报了这四起案件,分别是6月蕲春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非法倾倒150吨化工废料;大冶市“7.13”非法倾倒含砷危险废物案,非法倾倒含砷危险废物约73吨;钟祥“9.13”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约2800余吨;大冶“10.6”非法焚烧电子垃圾案,违法焚烧电子垃圾约17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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