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加强监管危化品生产领域退出企业

作者: 盐安 俞紫成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2013-10-24 14:40 浏览量:510

新华网南京10月24日电 个别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由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得到妥善处置,构成安全隐患,同时也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此,盐城市强化相关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二是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有关部门要按照处置方案监督检查企业处置情况,及时发现和监督解决问题。三是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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