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工业垃圾偷排,最高可获3万元奖金。记者20昨日获悉,《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奖励办法》已由市政府同意印发,自2013年11月10日起实施。
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的工业垃圾产生量巨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去年全市共产生503.8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去年共产生3.9万吨。而偷倒工业垃圾经常发生,今年4月3日,罗村沙坑新岗被发现数十吨皮毛废料在未经许可下堆放,经连日大雨浸泡蛆虫横生、恶臭飘远;4月14日,丹灶镇东联村废旧码头旁的北江中(附近为金沙自来水厂取水点),43袋不明粉状物被村民发现丢弃于河水中。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严厉打击违法处置工业垃圾行为,佛山将实施有奖举报工业垃圾偷排。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含广东省严控废物、危险废物)的行为包括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最高水位级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处置、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到其他地方处置、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
须知
举报人有义务协助调查
举报热线:12369。举报人举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并有义务协助调查取证。为及时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保密。
奖励金额:对有效举报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处罚金额的30%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最高奖金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环境保护部门对举报者予以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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