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为啥这样难?

作者: 刘传义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4-02-26 15:27 浏览量:379
环境保护部近日组织开展了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拒绝、阻挠甚至抗拒执法的现象。据《中国环境报》报道,在河南省新郑市,督查组在出示证件后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门卫拒绝检查,将督查组拒之门外。
 
事实上,遭遇到执法难的尴尬是困扰环境监察系统的大难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违法成本低。以保安作为第一道关卡把执法人员挡在门外,即使遭到有关部门的处理,无非是开除几个保安、给有关负责人处分了事。相对于其被查到的环境违法行为,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二是执法效能不高。很多环境违法行为是瞬时的,如企业为节省成本违法关闭环保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保安阻挠执法的时间足以让企业及时掩盖其违法行为。环境执法往往因为这种违法行为的瞬时性、检查设备不完善、人员现场监察能力不足等,无法在现场准确发现违法行为,使得企业尝到甜头,造成阻挠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重污染行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大的企业以及小作坊式的违法企业,多发生阻挠或拒绝环境执法的情况,而这些企业往往又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这使得阻挠执法的行为容易被说情风等化解,难以根除。
 
四是企业的守法意识欠缺。部分大型企业由于财大气粗等原因,对环境执法不屑一顾。部分违法企业深知自己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为了逃避处罚而阻挠执法。说到底,这些都是环境守法意识匮乏的表现。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发挥法律保障,从严从重处理抗法行为,让企业无法承担抗法成本。事实证明,行政处理、罚款等手段相对于环境违法所带来的受益,对企业来说都可以接受,这样自然无法根除企业抗拒环境执法的行为。因此,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肃处理企业抗法行为,使违法成本超越其能接受的范围。如 “两高”司法解释中指出,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地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更加严格的地方性法规。
 
提升执法效能,确保遇到问题必能揪出,揪出问题必能处理,处理问题必有效果。环境执法人员在企业监察执法时,应做到最大限度地把问题挖出,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可藏。另外,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帮助企业解决环境难题。冒着风险抗拒执法并不是大多数企业发自内心的想法,而是因为利益或者技术难题等原因,使得企业铤而走险。通过提升执法效能,疏堵结合,为企业在环境保护领域打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相信企业抗拒执法的现象会逐渐减少。
 
强化信息公开,让地方保护主义失力,让说情风不再盛行。对于抗拒执法的企业或者个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或通过媒体曝光,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力量,让地方保护主义失去掩盖和袒护的力量,堵住说情之门。此做法应成为常态,这样企业会将主要精力用在环境治理的投入和维护上,从而为环境治理改善打下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等有利时机,在社会上宣传,进企业厂区宣传,让环境守法受到社会支持、企业认可、人人参与。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排行

一月 一周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