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11单位获评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作者: 陈文吉 来源:滨州日报 2015-01-20 15:01 浏览量:1628

近日,山东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的入选名单,滨州市有11家单位入选,占入选单位总数的10.09%。

据了解,此次公示的示范单位名单是在各市推荐、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确定的,全省共有109家单位入选。滨州市成功入选的11家单位分别是:山东博兴经济开发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之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香驰控股有限公司、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博兴县国丰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滨州钰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炜烨镍业有限公司、山东玉玺炉料有限公司、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对促进全社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市经信委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促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措施,建立了适应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和可持续消费体系,各类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滨州市本次入选的示范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发展循环经济原则,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提升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下一步,滨州市经信委将继续深化各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创新,提升装备水平,以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加快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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