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烟台市区各类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厂2000多家(不含营业摊点),每天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170多吨,年产生量达6万吨。这些餐厨废弃物含有大量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和黄曲霉素、苯等有毒物质,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泔水猪”、提炼加工“地沟油”,就等于将这些有毒有害物质送入人类的食物链,危害市民健康。此外,随意倾倒、处置餐厨废弃物,也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同时,餐厨废弃物又富含有机质和蛋白质,处理加工的油脂原料有着广泛的用途,发酵产生的沼气可用来发电。因此,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食品安全,减少资源浪费,必须将餐厨废弃物纳入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的轨道。
为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化、资源化利用,烟台市2011年开始进行餐厨废弃物处理探索,决定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工程。该工程被烟台市政府列为市区城建重点工程,由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采用特许经营(BOT)方式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期25年,市环卫处负责监管。工程于2013年9月底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9月完成建设和设备安装,10月开展设备调试,11月进行带料试车,2015年1月1日开展试运行。
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总投资1.2亿元,设计处理能力每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废弃油脂25吨,采用“预处理+油脂回收+厌氧发酵+沼气发电”的处理工艺,整合建设生活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和填埋堆体膜覆盖工程。餐厨垃圾经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和填埋场收集的填埋气,经过净化处理后进行燃烧发电,年发电量643万度,处理废弃油脂年生产工业粗油脂1460吨。
由于餐厨废弃物具有特殊再生利用的价值,在缺乏必要管理措施的情况下,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为获取不当利益,将其卖给餐厨废弃物收购人,致使餐厨废弃物流入城市周边的养殖场饲养“泔水猪”,或者提炼加工成“地沟油”,重新回流到餐桌,造成环境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为杜绝餐厨废弃物非法加工、无序收集,随意处置的问题,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市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市辖各区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应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收运和处理工作,必须从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源头、运输环节到末端处置,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体系,烟台市逐步建设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与处理工程同步运行,维护食品安全。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管
餐厨废弃物管理关系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也涉及数千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经营网点的切身利益,点多、线长、面广,管理工作错综复杂,任务艰巨。为此,烟台市区两级政府分两个层面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一是行业监管,主要是对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的监管;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销售、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监管。
在行业监管方面,市城管局把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检查考核的范围,根据人口、餐饮企业数量下达了每天的收运保底数量,对工程运行第一年各区的收运保底量进行了明确规定。芝罘区:42吨/天,福山区22吨/天,开发区22吨/天,莱山区26吨/天,牟平区22吨/天,高新区3吨/天。自2015年1月1日对各区餐厨垃圾收运量进行统计,各区达不到上述保底量,按保底量向市财政结转处置费用。超出保底量按实际量进行结转。制订了《烟台市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监管考核办法》,制订了量化、细化的工作考核标准,对各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机制,管理台账、投诉处理制度、收运合同的签订率、餐厨废弃物的收运质量标准,以及作业规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收运工作全面铺开后,市城管局和环卫处每天进行巡查,每周进行集中检查,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对餐厨废弃物收运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要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装设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所有的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辆运输作业实行数字化在线监控。在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同步建设了生活垃圾处理运营监管中心,对各区运来的餐厨废弃物严格计量。同时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监管,利用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投诉平台受理市民投诉,提高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质量。
在联合执法方面,《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专门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区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监督各区查处违法排放、清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工作。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环保、商务、城管执法、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物价、旅游、卫生、畜牧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对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应予以支持配合。居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劝阻,并及时向城市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正在组织各区完善工作方案,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协调辖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逐步从源头切断非法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畜禽饲料、加工地沟油的利益链和产业链。在这方面,牟平区走在了前列,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处置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对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管理分工,保证了餐厨垃圾的顺利集运。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提高执法效率,严防失职渎职、执法不严、协作不力等行为,为将餐厨废弃物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打好基础。
今后,随着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逐渐步入正轨,对于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将进行处罚。《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作了处罚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若存在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等行为,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