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遵改发〔2015〕1号)印发实施,就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列出了工作推进时间表、成果形式和责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义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力求以“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损害严惩”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体系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促进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果,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等改革正式启动,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初步建立。
今年该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12项:
一是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对水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
二是继续在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行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生态环保司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追责。
五是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
七是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八是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九是在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河长制。
十是在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十一是建立健全移民工程管理和长效保障机制。
十二是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12项任务中,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成为亮点,实施这项改革,标志着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将实行责任终身追究,迫使其自觉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