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广西省桂林市市容局与深圳市能源集团和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书。
据悉,桂林山口项目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00吨,其中一期项目日处理垃圾1,000吨,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50,441.35万元。项目位于临桂县临桂镇山口村,占地面积约140亩,建成后每天可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工程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年垃圾处理能力达到54.75万吨。
该项目拟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固化、剩余物卫生填埋的工艺,并利用焚烧垃圾余热发电,将桂林的生活垃圾转化为电能。
对于焚烧所产生的烟气,该项目将采用“SNCR+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小苏打+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技术进行净化,确保烟气净化排放达到欧盟2000/76/EC标准。
垃圾焚烧后再填埋,山口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至少可延长80年,节约土地资源约4000多亩。工程一期建成后,该厂年处理垃圾36.5万吨,可发电1.1亿度,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燃煤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