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


文件号: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 颁发部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颁布时间:2014-07-08 浏览量:105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总体要求,根据《“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我委决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 ”建设,“十二五”期间将在全国重点培育和扶持百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基地)和百家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体水平提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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