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弃物产业发展前景可期,但目前产业的企业生存步履蹒跚,甚至部分企业出现了亏损现象,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基金处理费不能按时拨付,致使企业财务费用上升,导致拆解量断崖式的大幅下滑。
当前基金处理费发放处于不可控状态,2018年拔付了一部分但仅仅是拔付到2016年上半年且未全额拔付,基金处理费拔付时间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拆解企业年度的经营计划,部分拆解企业无奈之下纷纷下调拆解任务,非法拆解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性。
基金处理费政策
自2012年开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基金处理费政策以来,极大地促进了整个产业的发展。全国存量109家正现拆解企业,己具备每年拆解1.6亿台以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能力,近几年实际年均拆解近8千万台左右,产业链步入正轨,基金处理费平衡确立了拆解企业与非法拆解企业的基本安全边界,极大的促进了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同时产业也解决了近3万多人的就业,极大的推动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加速基金处理费拨付的制度建设
基金处理费制度执行近7年,目前资金池亏空近百亿,一方面是由于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巨大的存量市场估计不足,另一方面收缴率还没有覆盖处置率,问题虽然存在但切不可因噎废食。在这个关键时刻,加速基金补贴按期拨付及制度改进的急迫性显得更为重要。存量亏空应由政策在财政上予以补贴,并研究、测算好收缴率与处置率之间的平衡。
缩小收缴率与覆盖处置率的差额
基金处理费要考量及平衡正规拆解企业与非法拆解企业的边界。正规拆解企业回收价格只要与拆解产物价值相当同时承担部分运费,则可靠市场的力量流入正规拆解企业,同时也要考虑到正规拆解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加上税负(因采购环节绝大部份是个体回收商,很难提供回收发票,拆解企业无抵扣造成税负很重)而进行综合考量。
正规拆解企业成本付出高于非正规拆解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大约15元/台以上,同时也要考虑正规拆解企业社会综合效益。如何有效拉近收缴率与覆盖处置率的差额,使基金处理费进入良性循环。
“生存还是发展”值得重新思考
基金处理费调整要设定既定目标、考虑产业适应性、浮动调整机制、设立窗口期等,并结合其他相关政策共同推进,如减免税收等举措。
基金处理费滞留期逐步从三年滞留减少到二年、再减少到一年、最后做到不滞留。应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多管齐下,从而保证拆解企业从死亡线下生存下来,以确保产业从成长期稳步进入成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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