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垃圾肥”应由区政府负责

作者: 张林 赵阳欢来源:羊城晚报2013-12-20 09:34

今年年初的番禺“垃圾肥”事件说是一周内公布调查结果,为何后来没有下文?

杨柳回应,土壤污染是一个新问题,希望通过政府立法,起码是通过规章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去解决。总的来说,“垃圾肥”问题的出现,属地政府也就是番禺区政府应该负总责。

今年环境犯罪移送案件增加

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明确,污染环境罪从结果犯变成行为犯,只要有相应的行为,就可以定罪。

“根据司法解释,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两宗案件,一宗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品,一宗涉嫌伪造环保部门公文。目前还有三宗准备移送。”广州市环保局保卫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上述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前,广州市环保局每年向公安机关送达的环境犯罪案件仅有一至两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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