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还需财政“给力”

来源:齐鲁网2014-04-09 09:15

截至目前,山东省济南市先后投资3.47亿元,新组建农村环卫所70处,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57处,初步建立了“村收集、镇收运、区县(市)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那么,济南的这套机制是否运转顺畅?是否还有潜在的困难?近日,济南市委政研室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农村垃圾处理存在收集粗放、生活垃圾积成山,处理成本高、垃圾外运有难度等问题

生活垃圾城市有,农村也有。因此,城市需要垃圾处理系统,农村同样需要。对此,济南建立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加大对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力度,无疑是高瞻远瞩之举,也是保证农村清洁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的必须。

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垃圾收集方式粗放,随意堆放影响水源安全,形成重复污染;二是转运成本比较大,以至于一些地方用不符合转运条件的车辆运送垃圾,造成渗漏等形成二次污染;三是处理成本大,区县(市)自行处理垃圾的力量不足,造成大量垃圾必须经过长途转运。

总结起来,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无疑又只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也就是缺钱的问题。俗话说,“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再通俗了讲,叫做“没钱什么事也办不成”。与城市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额度相比,农村垃圾处理目前的相关投入还明显过小,这直接导致了处理中的各种困难,比如收集缺钱,从而导致收集不积极,比如转运成本大,从而不规范运送,比如处理厂缺少等等。这些都明显需要更多、更充足的资金投入。

当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产生生活垃圾,谁处理”等原则,农村居民是需要出一部分生活垃圾相关处理费用的。比如在城市,每一个市民都需要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但在相关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初期,政府财政还需要持续“给力”,先把相关系统建立起来,把垃圾处理好。然后再逐步完善相关收费体系。否则,处理垃圾比不处理还让人感觉臭,还不干净,居民又岂会愿意出钱?

农村生活垃圾积成山、垃圾外运有难度、处理力量不足等问题,是新农村建设需要过的第一关,对此,各级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做好规划、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管理等,但更重要的是,要给予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

专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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