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

作者: 吴秉泽来源:经济日报2014-08-08 14:54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首批57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并要求先行示范区实践探索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资源高效节约利用等30多项创新性制度。把制度创新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探索生态环境建设的制度性解决方案,是建设美丽中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亮点。


  多年来,“边污染、边治理”,甚至“只污染、不治理”的现象突出。这与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缺乏强而有力的制度性保障密切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要彻底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走上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彻底扭转“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问题,关键在于筑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堤坝。


  今年以来,国家推出了不少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确立了实行最严格的责任与考核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并完善居民用水、用气、用电的阶梯价格政策,用价格杠杆培养居民节约意识;通过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加速推动相关行业转型升级或淘汰出局。随着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今年上半年,我国各项减排工程如期推进,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总的来看,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就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既事关发展方式,又事关人民福祉,只有筑牢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防护墙,“美丽中国”才能“梦想成真”。而在加强制度探索和创新的同时,也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不能让制度创新成为“花架子”。(经济日报记者 林火灿)


  江西:产业转向“绿”与“美”


  森林覆盖率63.1%、湿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87%、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8%、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Ⅱ级以上标准……交出生态文明建设如此亮丽答卷的同时,江西省也在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按照“建成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的要求,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优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初步走出了颇具特色的协调发展之路。


  立足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江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全力打造绿色品牌。为此,该省实施了以主攻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中心任务的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形成了南昌航空城和半导体照明基地、景德镇陶瓷科技城、新余新能源科技城、抚州生物医药、共青数字科技城等科技特色产业基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更是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全省比重达到68%。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7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4.1%;接待游客总人数超过1.5亿,旅游总收入为112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1%和36.12%,绿色生态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我们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着力发展绿色低碳生态经济,着力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争做生态文明的先行者,把江西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江西省省长鹿心社说。(经济日报记者 赖永峰 刘兴)


  河北:结构调向“轻”与“优”


  虽然今年上半年河北经济增速明显下滑,但可喜的是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迅速。今年上半年,河北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9.1%,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5%,创下多年来新高。


  河北正经历严峻的考验,一二季度经济低开低走,GDP增长仅为4.2%和5.8%,这是河北近20年来的历史新低。但为了把生态环境治理好、摘掉空气污染的“黑帽子”,全省上下强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说:“我们宁可牺牲GDP,也要干好这件事!”


  为此,河北专门出台了化解过剩产能“四个一批”的方案,决定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等手段,促使过剩产能退出市场。仅去年以来,河北关停整顿了8000多家各类企业,拆除3.5万座燃煤小锅炉,压减水泥产能2200多万吨。今年上半年,河北高耗能产品产量有明显下降,其中生铁下降4.8%,粗钢下降2.9%,水泥下降了15%。


  在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的同时,河北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2013年,河北新增科技型企业800多家。今年上半年,河北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明显。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4.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09%,超额完成年度下降6%的目标。(经济日报记者 雷汉发)


  贵州: “法律服务”守护绿水青山


  我国首个专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设的律师法律服务团队——“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日前在贵阳正式成立。


  这个由35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服务团队,将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代理诉讼等。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吴跃认为,此举将有助于社会各方依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环境。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贵州省一向重视以法律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早在2007年,贵州就尝试设立了贵阳、清镇两个环保法庭,专门负责审理生态环境案件。2013年,贵州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547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重大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495人,提起公诉1172人,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40人。今年4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先后挂牌。


  在积极建设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体系的同时,贵州省加强生态立法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法制化轨道。今年5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实行永久性保护,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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