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近日,省物价局批复了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该电价在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以内部分,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担并按月结算,补贴部分依据每季度市物价局审核、省物价局核定的垃圾焚烧折算电量另行支付。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小涧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2年4月开始试运行,目前,试运行期已满。经市物价局核实,试运行期间,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已实现总发电量27239万千瓦时,上网电量21995万千瓦时,累计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1154501万吨。此次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将有利于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发展,扶持青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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