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等4个方面,率先对汽车、铅蓄电池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明确了各类产品的工作重点。
据了解,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纳、有效推动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以汽车产品为例,《方案》指出,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网络与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并加快修订各类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针对铅酸蓄电池等产业集中度较高、循环利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特定品种,方案提出在国家层面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建立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支持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和再生企业建立基于市场化的回收利用联盟。
根据《方案》,要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适时制定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产品生态设计、回收利用、信息公开等方面标准规范,支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领域的团体标准。开展生态设计标准化试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将生态设计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纳入其中。
此外,还要研究对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地区和相关企业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
《方案》强调,要完善保障措施,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法监管、积极示范引导,保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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