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海发布《上海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实施导则》,对基层分阶段开展“定时定点”的工作方法给予指导,强调因地制宜,防止“一刀切”。
“定时定点”扔垃圾便于对垃圾分类情况集中管理,作为重要经验,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部分小区已经在推进“定时定点”,但具体执行中“过于心急”,沟通不畅,遇到了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
如有些小区不具备撤桶条件,“定时定点”之后,居民扔垃圾要走五六百米;一些上班族由于“朝十晚八”的工作习惯,经常错过垃圾厢房的开放时间。一些小区在撤桶后还出现居民垃圾随处乱丢的情况。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介绍,“定时定点”的推进应有缓冲期,分阶段稳步推进,不能“过于心急”。《导则》将“定时定点”的实施分成三个阶段:准备期、实施期、维持期。
准备期应加强基础调研,通过实地勘察、问卷调查、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掌握小区日均各类垃圾产生量、收运方式,居民垃圾分类开展意愿定时定点投放接受度,以及保洁员及志愿者配置等现状。确定实施方案后,则要做好居民意见征询工作以及公示和宣传。
进入实施期,除了完善配置分类设备,进一步广泛宣传告知,还应落实值守指导。实施初期(至少三个月),每个投放点应有1-2名志愿者在开放时间进行值守,进行开袋检查,劝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维持期将逐步减少志愿者值守、监督员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同时通过先进表彰、社区红黑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等考评手段,确保相关推进人员职责落实。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强调,“定时定点”的推进还应因地制宜,防止“一刀切”。
关于投放点数量和开放时间,《导则》建议,住宅小区可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投放点原则,根据小区空间条件、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根据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投放点每天开放时长设置为3至4小时。
如果居民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分歧较大,按照不同情况,实施初期应做好过渡性引导工作。如设置误时投放点;住宅小区楼层内原设置的投放点,可全部或部分保留,通过约定承诺等方式,引导居民分类后楼层投放,若约定期间内未分类,再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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