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炉

2019-06-24 11:37

6月14日,《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文正式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垃圾分类的规划与建设、分类投放标准、各类责任主体、推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覆盖等内容。

《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确定分类标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考虑到目前无锡大部分地区实施“三分法”的现状,要求政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四分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来推进无锡的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其他责任主体也在《条例》中进行了明确。如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义务。

《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禁止将已经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在接收生活垃圾时,发现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运输单位进行分拣。

《条例》还规定,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极少数人口分散的农村的生活垃圾无法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的,在充分回收、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可以因地制宜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的促进与监督也是《条例》的重要内容。希望能够通过宣传,让市民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在社会上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条例》列出了一些处罚措施,比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专家观点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