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期在律师行业深耕、来自台盟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雍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涛,对于即将执行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细化落实甚为关注。她认为,条例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在违法的处罚方式上设定了处罚梯度。
但王涛指出,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处于怎样的处罚梯度,如何认定“拒不听从劝阻”,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何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城管部门具体处罚、违法行为人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等环节具体流程,以及对于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和装修垃圾的管控应如何堆放和管理,目前都尚无具体规定。
“有必要尽早出台并细化实施方案,以便条例在实际执行中便于操作。”王涛强调。
记者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生活垃圾类别统一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
“这些调整改变了很多人形成已久的生活习惯,要改变生活方式并非易事。我建议整合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资源,同时引导带动更多人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养成垃圾分类的行为自觉。”王涛表示。
她同时指出,在利用媒体、公益广告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时,尽可能直观、醒目、详细的列出哪些物品分别属于何种垃圾,便于正确投放。
在发挥人的能动性方面,除了志愿者,王涛还关注了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这个群体,她建议加强指导员的招募与培训。
另外,在垃圾袋的使用方面,王涛也提出了建议: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应与杜绝不合规垃圾袋进入市场同步推进。国务院和北京市都对垃圾袋的使用做出相关规定,但普通人很难准确识别超薄塑料袋,垃圾袋是否环保、可使用。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塑料袋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降解和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及垃圾袋;加强对市场的管控力度,不合规的塑料袋首先不能在市场上出现。进而引导百姓合理使用环保垃圾袋,准确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生态环境。”王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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