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相关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的现有企业可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
二、鼓励申报废钢铁加工企业与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产业一体化发展;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集团化发展,构建完善的区域加工配送体系。鼓励钢铁企业牵头成立大型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带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鼓励废钢铁企业合理布局,使加工配送能力与钢铁产业布局协调发展。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局。
联系方式:申报咨询,孔志钢,55578379;材料报送,卜建华,17346532374。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广安门外大街甲275号509;电子版报送邮箱:hongbin@jxj.beijing.gov.cn
附件:1.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doc
5.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pdf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9日
赵凯、毛 铁、贺志强:铜基废料使用量超... 【作者】赵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毛铁高诺产业集团董事长贺志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再生金属专家【来源】《资源再生》杂志2...
周宏春:保持战略定力 协同推进“十五五...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十五五”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
金涌:碳中和下的循环经济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峻,推动绿色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中国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向国...
吕忠梅:让被放错地方的资源得到再利用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第二章为“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整合现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法》,在总结发...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