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1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21〕20号
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1〕 36号、沪水务〔2020〕1083号、沪交港〔2021〕52号、沪绿容〔2021〕51号、58号、59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6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9561.409951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0〕115号)和《关于规范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拨付的通知》(沪商市场〔2020〕180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3083辆(第八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5233.2万元。
2.按照《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办法》(沪发改环资〔2018〕13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宝山区市级奖励资金4530.75万元。
3.按照《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0〕5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6500名消费者1-3月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资金2092.5万元。
4.按照《上海市鼓励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环保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沪交港函〔2020〕44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56艘船舶环保改造(第三批)补助资金95.2万元。
5.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版)》(沪发改规范〔2020〕7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上海赢森电器电机厂”等946个企业光伏项目奖励资金18737.993869万元。
6.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8590.751227万元;安排经审核通过的BD100生物柴油销售补助资金281.014855万元;共计8871.766082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赵凯、毛 铁、贺志强:铜基废料使用量超... 【作者】赵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毛铁高诺产业集团董事长贺志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再生金属专家【来源】《资源再生》杂志2...
周宏春:保持战略定力 协同推进“十五五...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十五五”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
金涌:碳中和下的循环经济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峻,推动绿色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中国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向国...
吕忠梅:让被放错地方的资源得到再利用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第二章为“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整合现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法》,在总结发...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