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作为粮食生产大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近年来,内蒙古大力推动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农牧业固体废物利用,变“废”为宝,为农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内蒙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已提升到90.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内蒙古农作物秸秆年产生量约4600万吨,可收集资源量在4200万吨左右,其中玉米秸秆占70%左右,小麦、大豆、马铃薯及其他菜蔬秸秆等占30%左右,东四盟市和巴彦淖尔市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占全区的近80%。
“十三五”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内蒙古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行动方案》等,将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作为重要任务,设立了工作目标,分区分类制定工作措施,将有关工作列入考核指标统筹推进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利用攻坚行动,以实施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秸秆露天焚烧为目标,通过政策引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项目带动,积极推广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为主的“五化”利用,全区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年—2022年,内蒙古共争取中央投资9亿多元,先后在9个盟市的重点旗县区实施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项目带动下,全区各地农作物秸秆利用收储运体系日趋成熟,涌现出大量专业合作社和市场主体,专业机械装备得到全面充实,以饲料化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农作物秸秆农用水平、市场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形成了农作物秸秆资源转化利用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据统计,内蒙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5年的80.25%提升到目前的90.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量3200多万吨,离田后饲料化利用量占比超过85%,有效弥补了饲草不足,促进了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利用量860万吨,还田面积2745万亩,耕地质量明显提升。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等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利用向集约化、产业化、高值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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