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1%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1.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全区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据介绍,《条例》于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就加强组织领导、明晰部门职责,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农牧业固体废物、边远地区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管理等方面,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新增和细化了相关条款。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中,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冶炼废渣和化工废渣及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切实将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我区围绕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选择固废产生量大、综合利用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了2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在持续推进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自治区农牧厅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等方案,均将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作为重要任务,设立了工作目标。通过政策引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项目带动,以及各级农牧部门指导服务,全区农牧业固体废物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在有效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决定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率先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试点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试点城市投资运行或引进并投产运行不少于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024年5月底前,建成较为完备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金鑫:法典入章资金加力:循环经济迈入法... “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法治入典、内涵升级、资金加力,“十五五”循环经济进入法治化、规模化发展的...
赵凯、毛 铁、贺志强:铜基废料使用量超... 【作者】赵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毛铁高诺产业集团董事长贺志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再生金属专家【来源】《资源再生》杂志2...
周宏春:保持战略定力 协同推进“十五五...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十五五”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
金涌:碳中和下的循环经济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峻,推动绿色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中国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向国...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