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矿公司”)收到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武发改投资[2015]289号),武汉城矿公司获得湖北省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1000万元政府资助。目前,武汉城矿公司已经收到首笔资助资金500万元。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财政资助将对公司2015年盈利产生正面影响。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持续跟进、测算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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