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村容村貌,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广西省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把农村垃圾处理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制定奖励措施,给予垃圾焚烧炉建设资金补助,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该镇已投入12.5万元资金,在涧沙干上村、朱家桂局村、下张西元村等32个自然村完成焚烧炉建设。
据了解,32个垃圾焚烧炉,投入使用后,成了净化环境的宝贝,烧掉垃圾后剩余的灰烬还可作农家肥使用,真正实现变废为宝,循环利用,破解了农村垃圾处理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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