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自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试行这一制度,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规定了这一制度的适用范围: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以及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这项制度的关键环节之一。《方案》明确要求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推动组建符合条件的专业评估队伍。研究制定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障独立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并做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为磋商提供鉴定意见的鉴定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为诉讼提供鉴定意见的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等的相关规定规范。
金鑫:法典入章资金加力:循环经济迈入法... “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法治入典、内涵升级、资金加力,“十五五”循环经济进入法治化、规模化发展的...
赵凯、毛 铁、贺志强:铜基废料使用量超... 【作者】赵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毛铁高诺产业集团董事长贺志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再生金属专家【来源】《资源再生》杂志2...
周宏春:保持战略定力 协同推进“十五五...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十五五”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
金涌:碳中和下的循环经济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峻,推动绿色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中国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向国...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