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者付费”,减少“舌尖浪费”。3月6日,本文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该省将加快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分步有序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政策。南昌市、宜春市力争在明年6月底前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
非居民厨余垃圾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和计量管理,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尽快摸清非居民单位垃圾产生量底数,科学核定并动态调整非居民单位的厨余垃圾定额。鼓励各地探索建设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对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实行全流程量化监管。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核定,要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的地区,在收取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后,应以适当比例在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扣减,避免重复征收。我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分步有序推进本地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政策。
赵凯、毛 铁、贺志强:铜基废料使用量超... 【作者】赵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毛铁高诺产业集团董事长贺志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再生金属专家【来源】《资源再生》杂志2...
周宏春:保持战略定力 协同推进“十五五...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十五五”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
金涌:碳中和下的循环经济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问题日益严峻,推动绿色转型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中国一直致力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仅向国...
吕忠梅:让被放错地方的资源得到再利用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第二章为“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整合现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法》,在总结发...
关注中循协官方微信